公告日期:2021-07-13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9239 证券简称:集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集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 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 点。
预计会期 0.5 天
公告编号:2021-019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39 集华股份 2021 年 7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款 1500 万元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所需,公司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款 1500 万元。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名下的办公场所
(无锡市新吴区行创四路 89 号星洲商务园 5 幢 3 层 302 室)、全资子公司无锡
奥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以及青莲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反 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海东、赵海兵以及赵海东的夫人任茹佳为本次 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申请
公告编号:2021-019
贷款,贷款额度为 1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海东、赵海兵以及赵海东 的夫人任茹佳为本次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子公司无锡奥翔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同时提供债务加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或由执行事 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 位或合伙企业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 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委托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执行事 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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