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电气: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金江资讯
2022-03-31 19: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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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公司



股票挂牌的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作为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江电气,证券代码:839238,以下简称“金江电气”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 年 3 月 31 日,财达证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 [2022]168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由于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金江电气应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金江电

气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金江电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2022年4月19日起复牌,

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终止挂牌。



因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公告》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金江电气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

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回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1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金江”。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提示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关注公司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挂牌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范英超 13373198888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电话:朱行行 15903233887

四、 备查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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