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1
财达证券
关于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作为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1 公司治理 未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风险事 不适用
项
2 其他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 否
终止挂牌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在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后,应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公司未履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2、未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风险事项
2022 年 2 月 14 日,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出具《关于对河北金江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一部提示[2022]124号),认定公司存在未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未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违规事实,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范英超进行监管工作提示,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改正,并按期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主办券商已将上述监管工作提示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要求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对上述修订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主办券商已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启动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工作,亦未对监管工作提示予以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章程等制度中缺少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未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治理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未按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面临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按照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相关监管工作提示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未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治理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4.1 条第(五)项、第 4.5.1 条第(三)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朱行行 电 话:0311-86273186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出具《关于对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一部提示[2022]124 号)。
财达证券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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