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4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9234 证券简称:优利康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优利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股东李精家持有公司股份 34,75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5.72%。在被冻结的股份中,21,908,7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841,250 股为
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止。
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7)。
二、股权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系统,
查询了 公司 2019 年 10 月 9 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和 2019 年 10
月 10 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知悉公司股东李精家持有公司股份34,750,000 股已解除冻结。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北京优利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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