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3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9234 证券简称:优利康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优利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李精家持有公司股份 34,75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5.72%。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21,908,7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841,25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 明细表》获悉,上述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依据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
京 0105 民初 4278 号》。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精家
公告编号:2019-027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1,365,000、67.59%
股份限售情况:38,523,750、50.69%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4,750,000、45.72%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 0105 民初 4278 号
北京优利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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