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5
北京优利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精家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全体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精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李精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李精家先生符合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佳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孙佳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孙佳豪先生符合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黄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琛女士符合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曲灵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曲钧先生符合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墨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李墨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墨白先生符合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孙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孙莉女士符合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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