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30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9234 证券简称:优利康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优利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精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7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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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43
(一)审议通过《关于乌兰察布市全资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关于设立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全资子公司的决议,现拟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精家的配偶郑群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现需为乌兰察布全资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拟租赁郑群在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察哈尔工业园区夏都院墅F8栋101号的房产作办公用地,房屋面积334.61㎡,租金5,000元每月,年租金60,000元,房租按年一次性支付,租赁期限2年。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13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李精家、北京优利康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优利康达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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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43
北京优利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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