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8
公告编号:2022-064
证券代码:839229 证券简称:欣源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回购内蒙古墨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欣源)11%的股份。内蒙古墨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内蒙古欣源 11%的股份以6,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挂牌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48,636,641.82 元,资产净额为226,156,793.41 元。本次交易价格仅为 60,000,000 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
公告编号:2022-064
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内蒙古欣源回购的》的议案,因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
司内蒙古欣源回购的》的议案。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墨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大学科技园 E-A51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大学科技园 E-A5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内蒙古交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注册资本:500,000,000.00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内蒙古墨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的
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公告编号:2022-064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内蒙古欣源 11%的股份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类资产□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镇建材化工园区原华诚公司厂区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内蒙古欣源注册资本为 7640.4494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薛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研发:碳材料、石墨及石墨烯;碳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让;锂离子电池(组)的研发、销售;实业投资。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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