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节 序言...... 5
第二节 收购人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 6
一、财务顾问承诺...... 6
二、财务顾问声明...... 6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 8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8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8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9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 13
五、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13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14
七、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该证券交易的便捷性. 15
八、收购人是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15
九、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6
十、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6
十一、标的资产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8
十二、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
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
或者默契...... 20
十三、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21
十四、关于本次收购聘请第三方的意见...... 21
十五、收购人关于不注入金融属性、房地产开发业务或资产的承诺...... 23
十六、相关中介机构与收购人、公众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23
十七、财务顾问意见...... 23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公众公司、欣源股份、标的 指 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收购人、索通发展、上市公司 指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欣源股份94.9777%股份
交易对方 指 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
索通发展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
本次收购、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欣源股份94.9777%股份,并募集配
套资金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过户至索通发展
名下的变更登记之日
业绩承诺方 指 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
业绩承诺期 指 标的资产交割日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
内蒙欣源 指 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181号 指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
新18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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