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39221 证券简称:天龙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持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存在未经审议的关联方担保事项
天龙新材全资子公司浙江天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龙”),于2017年8月22日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舍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浙江天龙数码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印染”)向该行借款1,16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2日;浙江天龙于2017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天龙印染向该行借款4,929.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浙江天龙于2017年9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绍兴天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进出口”)向该行借款85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
天龙新材于2018年3月3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龙印染向该行借款1,20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公司存在审议未通过向关联方担保事项
2017年8月2日,天龙新材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关于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浙江天龙数码印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6000万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该议案表决时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天龙新材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拟定于2017年8月19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8月14日,天龙新材公告了关于延期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年10月12日,天龙新材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该次会议提前进行了换届,取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浙江天龙数码印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6000万担保的议案》,不再提交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至此,《关于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浙江天龙数码印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6000万担保的议案》未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天龙新材已于2017年8月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龙印染向该行最高额借款6,0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7日。
(三)公司存在未及时审议提前向关联方担保事项
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舍支行签署保证函,为天龙印染向该行借款1,62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2日。该项担保于2017年4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追认为浙江天龙数码印染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1620万元担保的议案》审议,并于2017年5月17日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天龙印染、杭州湾化纤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6,500.00万元、1,95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该项担保公司于2017年3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拟为浙江天龙数码印染有限公司、杭州湾化纤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分别提供6500万元、195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并于2017年3月23日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龙印染向该行借款1,20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5日。该项担保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为浙江天龙数码印染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12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并于2017年5月31日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的分别为天龙印染、杭州湾化纤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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