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天龙新材:839221天龙新材问询函回复(公司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关于贵部的问询事宜,情况说明如下:1、关于土地使用税你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提到,天龙新材根据“锦政纪【2010】88号”中“前4年……[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