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如股份: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公告(补发)
梓如股份资讯
2018-01-11 18: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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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1

公告编号: 201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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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9219 证券简称:梓如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梓如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协议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 11 日,江苏梓如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

开发总公司”)就关于现代服务业产业项目投资高淳经济开发区园区

内有关事宜达成协议。

协议约定公司拟联合第三方在高淳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现代服

务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一站式差旅管理、互联网等综合业务服务平台。

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拟为公司项目提供最高一百亩的建设用地。 其中,

项目一期提供土地性质为科技研发的建设用地 18 亩, 该研发用地的

评估价为基准价(暂定 20 万元每亩)进行挂牌, 使用年限为 50 年,

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办公、研发、部分项目孵化和呼叫中心建设需求。

一期项目须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前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18 个月

内完成协议规定的一期项目固定资产投产计划并达产。若公司在高淳

设立的企业年纳税超过 800 万元后,可提供项目二期供地,由于一期

项目投产预计在 18 个月内完成,因此预计在 18 个月内不会提供二期

公告编号: 201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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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供地。 公司承诺第一期总投资达 1 亿元。

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就上述协议签署

补充协议: 为支持项目建设,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情况, 开发区开

发总公司拟对公司投资入股,投资规模为 8,000.00 万元。其中,第

一期资金由开发区创富投资公司出资;第二期资金在项目正式开工建

设至主体建筑物(约定的首期项目开工建设面积)封顶,根据项目计划

实施和项目实际需求,由开发区联合第三方社会资本进行后续投资;

此外,为鼓励公司项目加快发展, 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拟通过产业

扶持资金、人才补贴、纳税补贴等形式对公司给予扶持,具体扶持标

准按协议规定执行。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就上述协议签署

补充协议二: 以江苏苏宁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评估的 3 亿元估值为参

考, 公司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约定原则上暂按 3.5 亿元作为对公司的

估值, 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所属的高淳县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首期的投资

4,000.00 万元占公司 11.43%的股份,具体股权投资比例按该补充协

议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其他投资企业对公司进行投资时的估值确定,

但估值不高于 3.5 亿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签订重大协

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

公告编号: 201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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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 司 2016 年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41,881,409.70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2,789,329.53 元。公司期末资

产 总 额 的 50% 为 20,940,704.85 元 ,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的 30% 为

12,564,422.91 元,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为 6,394,664.77 元。购买土

地一期项目需 3,600,000.00 元,达不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上述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

(三)协议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协议生效无需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二、 协议相对方情况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相对方: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1 号 1 幢

(二)应说明的情况

公司与协议相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加强双方进一步的合作,依托政

府资源及平台优势,为公司未来规划及经营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形成依赖。

(三) 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 201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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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履行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政策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

致协议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以及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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