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9212 证券简称:先隆纳米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唐山先隆纳米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12 先隆纳米 2020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n)上的《唐山先隆纳米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2)、《唐山先隆纳米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3)。
(二)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0]001958 号《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基础,结合2020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计划,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九)审议《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
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08)。
(十)审议《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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