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关于江苏默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9)第63号)、证监会江苏监管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与验收办事指南(2018年修订)》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辅导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3号)等相关规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与江苏默乐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乐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
签署了《辅导协议》,并向贵局报送了各案登记材料,经贵局审查同意后于2021
年1月7日开始进入辅导期
根据《辅导协议》的规定,民生证券白辅导备案之日(2021年1月7日)起
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组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
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对默乐
生物开展辅导工作,现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本
辅导期”)的第五期辅导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