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默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9)第63号)、证监会江苏监管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与验收办事指南(2018年修订)》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辅导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3号)等相关规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与江苏默乐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乐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
签署了《辅导协议》,并向贵局报送了备案登记材料,经贵局审查同意后于2021
年1月7日开始进入辅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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