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事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高事达资讯
2016-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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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26



苏州市高事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一六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高洋,实际控制人为高洋、高满良、季建珍,三人为直系亲属关系,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其中高洋持有公司50%的股份,为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高满良持有公司35%的股份,为公司的董事长,季建珍为高满良的配偶,高洋的母亲。若高洋、高满良、季建珍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风险。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二、公司治理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三会”的职责划分。但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特别是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将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公司管理层对相关制度的完全理解和全面执行有一个过程。因此,短期内公司治理仍存在不规范的风险。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风险

有限公司设立以来,高满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始终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能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经营方针产生重大影响,有限公司另一个股东季建珍为高满良的配偶,高满良与季建珍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6年1月7日,有限公司股东高满良将所持有限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高洋,季建珍将所持有限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高洋,自此,高洋成为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与其父亲高满良、母亲季建珍一起共同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发生变更。若新增实际控制人高洋对公司经营理念与原实际控制人产生差异,可能对会公司业务经营产生影响。

II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未来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4、2.38和0.18,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3,610,033.93元、31,993,346.44元和29,267,285.26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5.22%、55.47%和54.37%,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呈下降趋势,应收账款周转速度逐渐降低,2015年主要由于公司的主要客户加长了付款审批流程,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若公司客户不能及时回款,则会加大公司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相关技术处于快速发展变革时期,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短,同时随着有线电视行业的发展,公司所处行业技术标准不断制定和完善,对于产品的功能、技术要求不断提高,这对于行业内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开发要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培养出一批研发人才,设有独立的研发中心,掌握一系列核心技术。但是由于行业标准不断提高、客户需求不断改变、对于产品要求逐渐增多,如公司不能主动适应市场的新变化,则可能影响未来的市场。

六、外协加工和技术泄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采用独立开发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公司掌握产品生产核心技术,根据客户需求独立完成产品研发、工艺设计,大部分产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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