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5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9172 证券简称:高德唯斯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成都高德唯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繁忙,无法抽调人手按时完成2016年年报审计经双方协商一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意聘请同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7年3月31日,公司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7-0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注册号:91110108590676050Q
注册资本: 1330万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序号:000191
3、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专业的执业团队和众多上市及大型企业审计经验,可以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高德唯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公告编号:2017-010
议》;
2、《成都高德唯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成都高德唯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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