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7
公告编号: 2017-030
证券代码: 839160 证券简称: 浙特电机 主办券商: 东北证券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股票以 10.00 元/股的价格成交
1,950,917 股。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
换手率超过 10%。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关注问题及结论
关注问题:
1.前期披露信息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
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
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6.其他
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30
核实方式: 电话、口头询问、查询相关资料等方式。
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需要更正、补充;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出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对公司股价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
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长吕仲维先生、董事范
秋敏女士、董事金纪陆先生、董事孔逸明先生以 10.00 元/股的价格
分别向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164,000 股、1,346,000 股、
344,917 股、 96,000 股。 本次交易系上述自然人股东与杭州星帅尔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行为, 同时由于《 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规定的:“ 买卖股票的申报
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0 股部
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经董事长吕仲维先生、董事范秋敏女士、
董事金纪陆先生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上述自然
人比《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的转让数量分别多转让 550 股、 830 股、
47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 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公告编号: 2017-030
本次股票交易是基于吕仲维、范秋敏、金纪陆、袁英永、孔逸明、
沈才勋、邢一均等 7 名自然人股东及嵊州市海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 。本次股票交易为交易各方自主买卖,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并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属于市场行为。
(三)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无其他应披露事项。本次股票交易系交易双方协商自愿交易。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
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挂牌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存在影响投资判断的风险。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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