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元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江苏元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泰智能”)的主办券商,对元泰智能2017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江苏元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8]428 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2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3,2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出具“天衡验字
(2017)00155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银行账号:37000403003455369)。
公司已经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 11 月 28 日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
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3,200.00 元,主要用于偿还银
行借款的金额为 400.00 万元,用于汽车变速箱机油泵智能机器人装配线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金额为 600.32 万元。经核查,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03,200.00
加:利息收入 15458.16
二、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018,658.16
(一)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00
(二)汽车变速箱机油泵智能机 6,018,658.16
器人装配线的研发及产业化
其中:测试化验加工费 550,455.00
设备购置费 2,443,060.00
材料费 3,024,710.50
手续费 432.66
燃料动力费 0.00
差旅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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