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叶文化”或“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亏损风险事项。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信息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2022]京会兴审字第 05000065 号)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计 金 额 为 -13,211,926.76 元 ,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21,28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出现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将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若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好转,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将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艾叶文化 2021 年年度报告》。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京会兴审字第 05000065 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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