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1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9129 证券简称:ST易斯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北京易斯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兴路2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安梦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2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具
公告编号:2018-023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或公章的《北京易斯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3
北京易斯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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