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31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9128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股东提供上交所证券账户资料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33次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审核通过。
截至2019年5月31日,尚有部分股东未提交相关材料,为顺利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并充分有效地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再次提示如下:
一、请股东提供上交所证券账户号及开户券商名称
截至2019年5月31日,尚有部分股东未提供完整的上交所证券账户号及开户券商名称,请上述股东尽快将相关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xhhg@xhchem.com。逾期未提供的,公司将把其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托管。
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建波 联系电话:0571-64793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电子邮箱:xhhg@xhchem.com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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