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9128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7日,电话通知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公告编号:2018-04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40
(三)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胡健、包江峰、王卫明、应思斌、赵建标与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对该议案中涉及公司与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借款的议案内容进行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胡健在浙江新成化学有限公司任董事,因此对该议案中涉及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浙江新成化学有限公司之关联租赁的议案内容进行回避表决;公司董事王卫明与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对该议案中涉及公司与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进行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6月30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4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现提请2018年9月5日召开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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