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证券代码:839128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4月20日14点
结束时间: 2018年4月20日16点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公司研发楼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7-12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相关事项>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3、《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5、《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建宏
联系电话:0571-64793028 传真:0571-64755918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607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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