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 20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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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9128 证券简称: 新化股份 主办券商: 光大证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 年 1 月 15 日 9 点
结束时间: 2018 年 1 月 15 日 11 点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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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公司研发楼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2、审议《 关于信息披露差异及更正情况的议案》 。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
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 2018 年 1 月 14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6:30
(三) 登记地点
公告编号: 20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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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建宏
联系电话: 0571-64793028 传真: 0571-64755918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311607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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