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新化股份资讯
2017-12-29 19:34: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 2017-063

1

证券代码: 839128 证券简称: 新化股份 主办券商: 光大证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 年 1 月 15 日 9 点

结束时间: 2018 年 1 月 15 日 11 点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63

2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公司研发楼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2、审议《 关于信息披露差异及更正情况的议案》 。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

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 2018 年 1 月 14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6:30

(三) 登记地点

公告编号: 2017-063

3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建宏

联系电话: 0571-64793028 传真: 0571-64755918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311607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