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3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9115 证券简称:灵峰药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寻求在其他资本市场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等相关事宜与公司股东们进行了沟通。若有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
公告编号:2018-049
司股份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如异议股东未在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万达公寓A栋6层
联系电话:13807156342
联系人:王镖捷
公司拟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鉴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批准,故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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