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3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9115 证券简称:灵峰药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审议并通过《补选张桂新为新
任董事》《补选王淑梅为新任董事》的议案:
任命王淑梅、张桂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4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17,76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74.00%,
会议由王勤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补选张桂新为新任董事》
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补选王淑梅为新任董事》
公告编号:2018-013
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张桂新,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历。1983年10月至1985年11月吉林省榆树市前进乡龙广小学
教师,1985年12月至1987年5月长春市利民药店营业员,1987年
8月至1998年12月吉林省长春医药采购供应站业务经理,1999年1
月至今长春市长恒药业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目前任该公司监事。
王淑梅,女,1960 年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专学历。1979年11月至1980年9月绥化市张维镇卫生院护士,
1980年10月至1981年7月绥化卫生学校学员,1981年7月至2003
年6月绥化市北林区第四医院任医务科主任等职,2003年7月绥化
市北林区第一人民医院任院委会成员、妇幼办主任,2015年10月退
休。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
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新任董事张桂新、王淑梅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本公告日, 公告编号:2018-013
张桂新女士、王淑梅女士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原董事焦占武先生因病去世,董事王喆鑫因个人原因近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而补选董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经补选董事后,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低于法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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