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839115 证券简称:灵峰药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8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止2017年2月4日原公司副董事长、股东焦占武先生持
有公司4,264,800股股份,2018年2月4日焦占武先生因病
去世,公司收到焦占武家属通知,由王淑梅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继承焦占武先生持有的股份,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股东焦占武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显示上述股份已经完成了非交易过户手续。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王淑梅持有公司股份4,26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7%。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18-010
特此公告
黑龙江灵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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