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9109 证券简称:赛若福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 489 号 6 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9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楼璟因路途不便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29
4.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 年 10 月 15 日,时任公司董事长的林志国及其配偶朱倩向孔月胜借
款 1,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虞宙、钱志豪三方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未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后因林志国、朱倩未能及时还款,孔月胜对林志国、朱倩、虞宙、钱志豪、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此案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2)沪 0106 民初 22974 号。经过多方协商,此案
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调解结案,此后林志国、朱倩未能及时履行债务,虞宙
作为连带担保人被强制执行了此案尚未清偿部分 742,559.47 元。虞宙于 2023年 9 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向林志国、朱倩要求追偿其作为保证人被代为强制执行的清偿款,并且要求同为保证人的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连带担保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同时申请冻结了公司相关的银行账户。
出于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考虑以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治理规则相关规定,林志国
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和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林志国作为反担保人为公司
作为保证人所担保的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了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8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林志国、林志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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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志国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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