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7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9107 证券简称:中机星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武汉中机星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
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武汉中机星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中机星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并经2018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出具了《关于武汉中机星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375号)。公司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新增的股份将于2019年3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总股本由10,424,000股增加至12,264,500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章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
公告编号:2019-005
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方兰、肖崇业、张芹、王章海、张天锡持有公司股份6,479,671股,持股比例为62.16%;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方兰、肖崇业、张芹、王章海、张天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为52.83%。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为发行股份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变化,该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同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此次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中机星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中机星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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