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公告编号:2020-036
证券代码:839092 证券简称:中导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1 月 18 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方
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Li Bo 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曾磊 陈太学 李文芳 张怡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徐亚岚因出差缺席,委托董事 Li Bo 代为表决。
董事 Huang Tao 因业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胡春宇、陈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0-036
董事陈小源因疫情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根据《优先股认购协议》之约定,与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赎回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 10 万股优先股股份。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赎回优先股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优先股赎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优先股赎回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与优先股权利人签署相关协议;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备案优先股赎回等
事宜;
(3)向优先股权利人支付赎回价款;
(4)办理优先股的注销登记。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本次优先股赎回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