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0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及
2019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山木新能,股票代码:839090)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开市起
暂停转让(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深圳市山木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转的让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8 月 23 日披露了《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2019-04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停牌后应当至少每 10 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公司未能及时在 2019 年 9 月 6 日披露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现予以补
公告编号:2019-041
充披露,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42)。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在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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