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6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公告编号:2019-030
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票;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披露《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所持股票不存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期限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1个月止,为本次回购股份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有效期限
公告编号:2019-030
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或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交付给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上述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相关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锦豪
联系电话:0755-84042755
联系邮箱:nanqiyiing@126.com
邮编:51817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乌石路22号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