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9088 证券简称:华商智汇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8-269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
做好挂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发〔2017〕173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保留意见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智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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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商智汇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的具体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所述,华商智汇公司对子公司安迈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迈公司)失去有效控制,故未将北京安迈公司纳入2017年合并范围。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华商智汇公司管理层对北京安迈公司7,171.92万元投资款及1,396.95万元应收款项(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测试记录及相关资料,因此,我们无法确认上述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和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于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2018年6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就2017年报审计安排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在本年内对北京安迈采取对外出售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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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收购或采取法律手段的方式,尽快完成整改以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2、董事会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同时规范各项经营业务,降低经营风险,并通过落实责任方,加强合规检查与考核,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具有一定可控性,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
特此公告。
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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