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9080 证券简称:宜净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潘德扣、唐闻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公司
潘德扣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唐闻龙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4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德扣、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唐闻龙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潘德扣、唐闻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经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已充分认识到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
公告编号:2023-047
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
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潘德扣、唐闻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第 8 号)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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