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净环保”或“公司”)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宜净环保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进入创新层,控股股东为潘文秀,实际控制人
为潘文秀和潘德扣,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9.3020%,实际控制人于挂牌前即取得公司控制权。
公司挂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总共被冻结了 400 万股,被冻结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经查阅公司填报出具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内容,主办券商未发现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五个方面的违规线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是
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
已严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相关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在内幕知情人管理方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情形。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完善公司章程,建立内部制度,内部制度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三、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1 人。公司监事
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其中 3 人担任董
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不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 否
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2022 年度公司未设置以下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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