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嘀智慧: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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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18: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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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1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9077 证券简称:飞嘀智慧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
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嘀智慧”)委托,对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京永专字(2020)31006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飞嘀智慧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5,735,848.70 元 , 较 2018 年 度 下 降 61.02% , 发 生 净 亏 损
14,143,409.06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779,972.35 元,达实收资本的 47.72%;其中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总额的 95.33%,其中 86.41%的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为一年以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期后业务以网约车为主,受疫情影响较严重,2020 年 1-3 月网约车收入大幅下降,业绩持续下滑。虽然飞嘀智慧按欠款额归集的期
末余额前两大客户出具还款承诺函,承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
还款,且飞嘀智慧期后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成本支出,以维持飞嘀智慧的持续经营,但是上述情况依然存在可能导致对飞嘀智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已知悉上述事项,认为涉及事项与事实相符。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针对上述意见,公司已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应对:(1)追回欠款。经公司积极催收,已收到公司最大的两家应收账款欠款方出具的还款承诺书,还款计划要求欠款方分批次清偿欠款,并于 2020 年12 月 31 日清偿完全部欠款,实现现金回流。公司对前述债权保留其他相关权利;(2)开拓新业务。在原有网约车业务的基础上,公司与

公告编号:2020-013

美团、高德等聚合平台达成合作,接入聚合平台,发展司机运力,力争订单量、订单收入有较大增长,争取网约车业务实现营利;(3)开源节流。深入分析公司面临的内部及外部环境压力,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在保证业务开展的同时有效控制成本;(4)积极寻求新的资方,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综上所述,虽然面临短期的困难和风险,但通过深入分析各项内外部因素,积极采取以上措施,公司在未来能够保持经营活力,具备应有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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