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3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9065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渭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28
1.议案内容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志特”)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志特铝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志特”)拟为此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广东志特和中山志特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高渭泉,高渭泉与刘莉琴为夫妻关系,共同控制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凯越”)100%的股东会表决权,能够通过珠海凯越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实际控制。珠海凯越是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志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高渭泉是珠海志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志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凯越、珠海志同、珠海志成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52,932,000 股、5,430,000股、3,000,000股。关联股东珠海凯越、珠海志同、珠海志成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高渭泉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28
为了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与霍尔果斯汇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盈科技”)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汇盈科技为公司客户介绍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借款,公司客户将其取得的借款专款用于支付公司的货款。汇盈科技为公司客户介绍的金融机构每向公司客户发放一笔融资资金,公司均应向汇盈科技支付一笔咨询服务费,具体以当笔《咨询服务费凭证》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渭泉拟为该《咨询服务协议》提供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珠海凯越是珠海志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高渭泉是珠海志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凯越、珠海志同、珠海志成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2,932,000股、5,430,000股、3,000,000股。关联股东珠海凯越、珠海志同、珠海志成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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