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3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9065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
电话的形式通知参会人员。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3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高渭泉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渭泉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9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共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公告编号:2018-021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志特铝模科技有限公司拟为此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高渭泉、温玲回避表决。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3月6日。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 公告编号:2018-021
以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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