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8
公告编号:2017-093
证券代码:839065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审议并通过:
将汤小凡的职务由财务负责人调整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任命沙秋斌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本次会议于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股份总数的0.00%,
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7-093
该任命副总经理汤小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该任命财务总监沙秋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
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沙秋斌先生和汤小凡先生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本公告日,沙秋斌先生、汤小凡先生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上述人员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7-093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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