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 201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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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9065 证券简称: 志特新材 主办券商: 国泰君安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销应
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
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
难 以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予 以 核 销 , 本 次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共 计
1,495,722.80 元。
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原因是经催讨多次无效后,公司判断
无法收回。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应收账
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款项是否
因关联交
易产生
CHINA JING YE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
货款 105,118.21
项目完
结, 无
法收回
否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货款 140,381.06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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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282,637.50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浙江常升建设有限公司 货款 60,238.80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22,262.43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1,350.00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6,401.00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90.00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
分公司 货款 877,243.80
项目完
结,无
法收回
否
合计 -- 1,495,722.80 -- --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
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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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
坏账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监事
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应
收账款坏帐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的核销。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阅,认为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
(二)《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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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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