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0
证券代码:839060 证券简称:都市牧歌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都市牧歌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 2018年2月23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内蒙古锡林郭勒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26号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 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王春芝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不详
4.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被告一:
1.姓名或公司名称: 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李响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被告二:
1.姓名或公司名称: 江苏都市牧歌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李林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姜建华、江苏正东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无
被告三:
1.姓名或公司名称: 李响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不适用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三)基本案情
2016年4月,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华春药化
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朱日和工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C-EPC-201605),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总承包方式为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建设《朱日和工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合同价款3700万元。
2016年10月20日,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华
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都市牧歌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HC-EPC-DBXY-201610),都市牧歌以其全部财产为《朱日和工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C-EPC-201605)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7年12月26日,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将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江苏都市牧歌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李响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被告支付工程款3700万元以及违约金2200万元等请求。
2018年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下达
《民事裁定书》((2018)内25民初1号),查封被申请人苏尼特
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江苏都市牧歌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存款4810万元,不足部分查封被申请人江苏都市牧歌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牧都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股权的期限为三年。
2018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
达《应诉通知书》,将哈尔滨华春药化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应诉的有关事项向公司下达了通知。
(四)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
1、被告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立即支付给原告供工程款3700万元。
2、被告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延迟付款违约金。(标准为3‰每日=11.1万/每日,从2017年12月15日起至实
际付款完毕时止)
3、被告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延迟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延迟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违约金2200万元。
4、被告李响与被告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共同对原告的第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5、被告江苏都市牧歌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告的第一、二、三项诉讼请求承担直接给付责任,并与被告苏尼特右旗园都水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6、被告苏尼特右旗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