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9
中银证券
关于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问询函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 在 官 方 网 站
(http://www.neeq.com.cn)出具了《关于对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19]第 049 号),请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问询函中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 5 个转让日之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鉴于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
送相关说明材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出具《关于对
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告知函》,责令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告知函之日起 5 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问询函说明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限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进一步采取监管措施。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报送问询函说
明材料。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股转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存在问题的,可以采用公开问询等方式,要求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进行解释、说明、更正和补充,相关主体应当及时回复。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拒不回复或不及时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解释说明、更正和补充的要求,或者公开问询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深圳
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告知函》以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告知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葛世栋、董事会秘书曾青梅(现已离职),提醒公司按照告知函要求按时提交问询函说明材料。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由于深圳艾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按时报送问询函说明材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中银证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银证券
2019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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