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3
公告编号: 2017-022
证券代码: 839055 证券简称: 晨安股份 主办券商: 财通证券
杭州晨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晨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8.440000 股,每 10
股转增 17.580000 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0.000000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
转增 17.580000 股,需要纳税),派 21.42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
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 2015】
101 号文; 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16.676000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9.48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4.74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公告编号: 2017-022
25,214,000 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3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
者 R 日( 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
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7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7
月 3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
限售流通股 4643334 66.33 12081955 16725289 66.33
无限售流通股 2356666 33.67 6132045 8488711 33.67
总股本 7000000 100.00 18214000 25214000 100.00
公告编号: 2017-022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5,214,000 股摊薄计算,
2016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91 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汤文华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 16 号 4 幢 4 层
电话: 0571-88842693
传真: 0571-88842692
杭州晨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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