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7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0股,(其中
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000000股,
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0.000000股,需要纳税),
派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7.00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6.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公告编号:2017-022
股补缴税款3.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0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9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9月1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9月14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9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年9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 9月
15日。
公告编号:2017-022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6102500 61.03 12205000 18307500 61.03
无限售流通股 3897500 38.98 7795000 11692500 38.98
总股本 10000000 100.00 20000000 30000000 100.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
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5元。
八、 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A座605
联系人:刘芝秀
电话:0756-3611096
传真:0756-361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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