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鸿瑞: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珠海鸿瑞资讯
2024-12-16 16:55: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036 珠海鸿瑞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1 名股权激励对象提前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4-058)。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包明宽。
(二)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1 名股权激励对象提前离职,公司拟回
购注销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将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同时,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且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综上,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三)审议《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刘阿苹女士、谢春璞先生、刘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并相应修改相关制度。(四)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据此相应修订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62)。
(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