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关于终止对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等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
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12000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后续公司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进行了回复。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公告编号:2024-050
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珠海市鸿
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4〕10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对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4〕103 号)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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