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海鸿瑞”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珠海鸿瑞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 1 次股票发行。
2022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第一次股票发行,情况如下: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市鸿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票 1,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0.22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220,000.00 元。
2022 年 8 月 9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对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2708 号)。
2022 年 8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
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500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海市分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在三方共同监管下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持
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国融证券变更为东方证券。2023 年 6 月 6 日,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滨支行
账 号:44001648635053001918-000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 年 8 月 1 日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220,000.00
加:利息收入 18,267.81
二、募集资金使用 10,236,309.55
具体用途
1.采购款 7,625,793.92
2.职工薪酬 2,609,850.63
3.银行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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