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7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9027 证券简称:航宇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02556048421Q
承诺主体名称 许俊波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 4 月 7 日
承诺有效期 (12)月
公告编号:2020-013
承诺履行期限 (12)月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
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俊波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对回
购相对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股份回购的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2)。
为进一步积极推进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俊波对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承诺主体:许俊波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许俊波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相对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回购请求方式:在承诺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包含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相对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到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工业园,联系人:刘方明,联系电话:0795-3528888-6606;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相对人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 3.46 元/股;
4、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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