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新材: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航宇新材资讯
2020-01-14 15: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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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1-14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 839027 证券简称:航宇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02556048421Q

承诺主体名称 许俊波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


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2 个
月内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许俊波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许俊波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回购请求方式:在承诺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包含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相对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到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工业园,联系人:刘方明,联系电话:0795-3528888-6606;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相对人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回购价格为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确定价格,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
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俊波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 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书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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